时间:2020-10-21 浏览量:9303
按照省检察院党组部署,省检察院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0日至11月5日对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。根据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,省检察院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(党委)领导班子成员和所辖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举报,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办案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四风”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,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。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。
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,省检察院巡察组在抚松林区检察院办公主楼一楼正门两侧设置“省检察院巡察组信箱”。
接访地点:抚松林区检察院办公主楼401室
举报电话:
现场接访、电话举报受理时间:8:30—17:00
电子信箱:
邮政信箱: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
邮编:134500
特此公告
省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
2020年10月20日